(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13日,第一新闻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7月15日至10月15日,陕西将在全省集中治理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严打各种租房“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整治将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在住房租赁领域,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来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屋租赁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使用格式示范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同时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据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且房东有权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租客个人负责”、“租客对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果因房屋质量而造成的损失,都由租客承担相应责任”、“租赁期间,房屋发生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都由租客承担,与房东无关”等条款,对于租房者来说,就是住房租赁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房屋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12315投诉举报等途径,收集有关合同格式条款,集中归纳梳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线索。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拒绝“霸王”条款,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指导,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诚实守信意识及消费维权能力。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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