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月起实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是全民关心的大事,直接关系哪些药可以报销,进而影响患者看病就医的全过程。日前,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和2022年新版目录。
2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3年3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执行《2022年国家药品目录》,谈判药品中的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新版目录五个部分组成 药品总数2967种
新版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中药饮片五个部分组成,其中西药部分1293种,中成药部分1311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363种,药品总数达到了2967种。此外还有纳入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892种。
记者梳理发现,经过最新调整,共有111种药品新增纳入新版目录,最新目录调整主要面向新冠治疗用药、近5年新上市或说明书修改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罕见病用药等。新增药品进入目录之后,一方面填补了原来目录里的保障短板;另一方面也给临床用药多了一些新的选择,也部分实现了目录内药品的更新迭代。还有3种药品被调出目录,均为被药监部门注销文号的品种。这些药品的调出,经过了专家论证,按程序确定,不会影响临床用药。
此次目录新增的药品中,23个药品是2022年新上市的。调整中,共有24个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最终奥雷巴替尼等20个药品谈判成功;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等2个新冠治疗用药,以及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等被成功纳入目录;在肺癌领域,此次不仅新增了洛拉替尼、赛沃替尼等疗效显著的新药,原目录内的恩沙替尼、塞瑞替尼等药品价格也显著下降;在糖尿病领域,新增的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是国内首个胰岛素和GLP-1的复方制剂,大大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在罕见病领域,新增了治疗多发性硬化的富马酸二甲酯、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曲前列尼尔、治疗视神经脊髓炎的伊奈利珠单抗等药物,医生和患者有了更多临床选择。
最新调整预计未来两年内为患者减负超900亿元
对于患者来说,很多特效药虽然效果好,但高昂的费用却成了拦路虎,而进入医保目录无疑是“用得起”药物的必要途径。新版医保目录中部分药物降价幅度显著,所有参与医保竞价谈判的药品,平均降幅为60.1%。据国家医保局统计估算,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本次医保目录调整预计将在未来两年内为患者减负超过900亿元。
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实施后,更多药品纳入了基本医保,医保覆盖范围越来越广,老百姓基础就医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2022年国家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药品目录内品种、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对本次调整中被调入的药品,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被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
各地要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和医保管理实际,完善目录内药品的支付政策,并做好政策衔接。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乙类药品应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并作动态调整。中药饮片按甲类管理,限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使用的药品不区分甲、乙类。汉防已甲素等29种药品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支付规则执行。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被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或政府定价的,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调整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可别再错过了!
陕西医保缴费期延长至2月底
小伙伴们注意!陕西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已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之前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参保人,目前还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间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50元。参保人员完成参保缴费的3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秦务员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缴费。
陕西卫健委公布
2023年1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3年1月(2023年1月1日0时至1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37289例,死亡29例。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登革热、伤寒+副伤寒、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4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5977例,死亡29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新冠病毒感染、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和百日咳,占发病总数的99.24%,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7种1312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和流行性腮腺炎,占发病总数的94.89%。
目前正值学校开学季,同时大量务工人员返城,冬春季节交替,温度变化较大,各级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警预测,科学分析研判,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监测处置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和“乙类乙管”的要求,关注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公众:适当锻炼,勤洗手、少聚集、戴口罩、均衡饮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与良好卫生习惯,提高个人防病意识,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后要严格落实晨检、缺勤登记等相关制度,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发现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采取科学防控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来源: 西安发布、西安晚报、陕西省卫健委
头条 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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